<p align="center">武漢市酒類專賣管理局主要職責</p><p> 根據國務院《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》和商務部《酒類流通管理辦法》,受武漢市商務局的委托,武漢市酒類專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: (一)負責貫徹實施國家、省、市的酒類法律、法規、方針、政策;負責研究制定全市酒類流通管理的政策,整頓和規范酒類流通市場秩序,維護和促進酒類市場健康發展。 (二)負責全市實施國家商務部施行的《酒類流通管理辦法》,抓好《酒類流通備案登記》工作,研究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。 (三)負責全市實施《酒類流通隨附單》工作,建立酒類流通經營臺賬,制定相關實施細則。 (四)負責依法查處假冒偽劣酒類產品和違規經營的酒類商品;依法打擊違法經營行為,整頓和規范酒類市場經濟秩序。 (五)負責加強對酒類流通市場的監督和管理,實行動態跟蹤管理;研究擬定相關政策和打破市場壟斷及地區封鎖的政策。 (六)負責對全市酒類產品進行抽樣檢驗,合格方能銷售;指導酒類經營單位建立信用檔案;監測分析酒類流通信息;掌握酒類市場動態,適時向社會公布結果。 (七)負責監督和管理酒類經營單位,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產品,研究制定管理措施。 (八)負責受理有關單位、個人、消費者舉報、投訴,做好登記、核查、回復、等依法處理工作。 (九)負責制訂酒類管理專業人才和職工隊伍的培訓、教育規劃,并組織實施;負責指導各區酒類流通監督和管理工作,做好服務、協調工作。 (十)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。</p>